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6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:
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。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。
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。
以上时间为人民法院审理的最长时限,离婚案件案情不复杂的,通常可以在3个月内审结。如果算上诉讼前的准备时间和文书送达、上诉时间和申请执行的时间,您最终花费的时间可能远远超过3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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